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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而立 功在臺大

-記述臺大員生消費合作社對臺大之奉獻

 

第16屆理事主席、生命科學系教授 施秀惠 謹撰

109年11月10日創校92週年前夕

 

 

臺大員生消費合作社成立於民國79年1月17日,至今適逢30週年。三十而立,本社除貫徹服務與回饋社員之宗旨外,更默默奉獻全體社員所屬之臺灣大學。

 

本人於去年6月首度當選本社理事,繼而在6月14日召開之第一次理事會議被推選為理事主席。新手上路,起步難免蹣跚,但仍一秉素習,關注所有業務,更探索深究多項歷史性議題並於釐清後寫成文書,作為紀錄。

 

由於107年僅有58, 140.01元結餘,本社去年首次未發放社員交易分配金。本人專誠撰寫《為什麼沒發交易分配金? 》一文,向社員們報告,副題為《兼記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回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及社員記錄》,8月16日刊登於本社官網

該文列舉本社捐贈臺大之名目和款項如下:

1. 校務基金

 自民國84年10月至92年9月,9年期間,捐贈臺大校務基金共8筆,總計  2,528,885元。 

2. 學生急難慰問金

 自民國82年10月至84年10月,3年期間,捐贈臺大學生急難慰問金共3 筆,總計852,384元。 

3. 教職工公益金

 民國104年8月洪泰雄主席任內,除103年教職工公益金分配款外再行捐款  97,515元。
上述三類捐款,總計: 3,478,784元整。

文末宣示:本社遵循《公益金使用辦法》,妥善運用歷年累積之公益金,和臺灣大學、學生社員以及教職工社員分享營業結餘挹注之公益金。

 

然而,一年多來方察覺,上述報告雖真實但卻以管窺天,所陳述者僅為部分真相而已。本社對臺大之貢獻,其實遠逾於此

 

挹注20%盈餘之本社公益金,向來被分割為三部分: 捐贈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、撥款學生公益金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;各有法源依據。為整頓本社公益金相關辦法和帳戶,今夏特地檢索資料,統計分析,始得揭露本社公益金全貌;然受限於資料不全,帳目紀錄僅從82年開始(附件1)。分項說明如下:

1.  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

臺大行政會議通過設立《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公益金管理要點》(附件2),根據現有帳目紀錄以及與臺大簽署之合約,本社自82年開始,每年提撥40%公益金,捐贈「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」,而後降低為30%。然相關辦法、帳目及管理悉由臺大主導,本社無從置喙。

 

近年來由於校園內引進大量餐飲業者和便利商店,競爭激烈,本社營業額逐年遞減,盈餘亦隨之遽降,107年已無錢可捐。臺大遂於同年12月廢止上述《管理要點》並來函告知(附件3),本社則自108年起停止捐款並修訂《公益金使用辦法》,將此捐款回歸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科目。
至此,本社自行運用部分始得提高為公益金之70%。

25年來總計捐贈「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」
3,900,362元(附件1,備註5)。
本人擔任臺大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(簡稱校發會)委員,在今年9月23日召開之109學年第一次會議提案,建議恢復「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」此項額外福利(但需修正名稱,因其內涵不符公益定義)並提供逐年收支帳。
管校長裁示,決議如下:
一、有關公開「教職員工公益金」收支帳目乙節,請合作社行文本校,本校請人事室查明後回復。
二、有關建議恢復本校「教職員工公益金」以加強本校同仁之福利乙節,由行政團隊成立小組檢討後提會報告。

本社依決議行文,臺大人事室於10月23日回函,提供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收支狀況表(附件4)和合作社捐款統計表(附件5)。
本社捐款總金額為
3,948,362元,比本社之帳目多出48,000元。
如今一併公告周知,以昭公信。


2. 學生公益金
獲配比例為30%,曾有20%和35%情況。根據可查帳目顯示,自82年至107年,總計挹注3,514,040元,另獲兩筆各10萬元之獎學金,此外曾由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撥款作為學生急難慰問金,三筆合計852,384元。
學生社員獲得之盈餘總數為
4,566,424元,名目包括學生公益金、學生獎學金和學生急難慰問金(附件1,備註4)。


3. 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
自82年起,獲得比例為30%、60%和40%,107年由於不再捐款給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,至此始提高為70%。總金額為4,724,590元。

必須強調: 自86年至91年期間,由此帳戶連續捐贈臺大校務基金共計
1,750,000元;另於84年和87年再捐兩筆。
根據本社帳目紀錄顯示:捐贈臺大校務基金共8筆,捐款
共計2,528,885元(附件1,備註3)。

 

本社成立30年,自公益金項目捐贈給臺灣大學:

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3,948,362元,
臺大校務基金2,528,885元,
合計新台幣6,477,247元整。

 

 

 

合作社三十而立,歷年盈餘以公益金名目,總計捐獻臺灣大學將近650萬元。

 

相較於去年的報告,捐贈校務基金部分之金額正確無誤,但教職員工公益金部分當時不察,未能掌握完整資訊,以致捨大就小、僅統計兩筆零碎捐款,忽略「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管理委員會」掌控之歷年例行捐款。

 

去年報告若忽略學生公益金部分,捐贈臺大之金額僅為2,626,400元,相較於實際捐款6,477,247元,落差幾近四百萬元(確切差額為3,850,847元)。

 

幸能藉改革公益金機會,徹底釐清捐贈臺大之總金額,得以更正上項錯誤並致歉忱。同時昭告全體社員,本社自公益金項下、連年挹注盈餘,對臺大長久奉獻之事實。

 

綜上,本社二十餘年來分割為三部分的公益金,由於臺大順應時勢、主動廢止「臺大教職員工公益金」,因而自107年開始,僅有學生公益金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兩部分。

 

考量本社除學生社員外,另有教師及職工兩類社員,後二者無論在校服務時間和消費能力皆不遜於學生社員,對創造本社營業額及盈餘,貢獻鉅大。然而本社成立30年來卻從未設立自行主導之教職員工公益金專戶,亦未擬訂並通過任何相關辦法。

 

原擬藉修法以改革現有學生公益金之運作,但基於公平平等原則,袪除對社員身份歧視之疑慮,遂朝向二者合而為一、推動整併本社公益金之議案。經深入思慮與多方溝通,終於今年8月18日第6次理事會議,將本社《公益金自行運用使用辦法》修正通過為《公益金使用辦法》(附件6,取代原有辦法)。同時通過廢止《學生社員急難助學金設置辦法》及學生急難助學金申請書、《學生公益金補助實施細則》及學生公益金補助申請書、(舊有之)《公益金使用辦法》和《學生公益金處理委員會組織辦法》;後二者之位階隸屬社務會,因而於11月2日召開之第3次社務會議,列為提案,業已無異議通過廢止,完成所有修法程序。

 

至此順利完成改革,本社公益金依法合併為一個帳戶和科目,公益活動申請案由理事會負責審議,不再疊床架屋,另設由8名理監事組成之管理委員會。此外,所有新進臺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社員之入社股金,將由此帳戶支付。

 

經理部執行上述決議,已將現有學生公益金帳戶重新定位為本社公益金帳戶。存入自行運用公益金629,252元(註),加上原有學生公益金餘款528,556元,

合計 1,157,808元整

 

近期將擬訂《公益金使用辦法施行細則》,經由理事會通過後立即公告,開始受理學生社團和所有社員舉辦之公益性活動補助申請案。

 

敬請關注,歡迎提出申請。

 

註:

527,046元(109/6/30本社自行運用公益金餘額) + 90,326元(108年結餘獲配) + 12,420元(公教身分理監事捐出之108年酬勞金) - 540元(支付教職員生入社股金) = 629,252元(109/9/30公益金餘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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