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
[公告] 徵求第五小吃部技術合作廠商
臺大合作社抱持「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」的服務精神,志在提供優質服務照顧社員。因此擬徵求有相同理念之技術合作廠商,特別針對學生族群的需求,提供美味的餐點及優質的照顧。歡迎您加入我們團隊!
壹、一般公告事項
一、小吃部技術合作廠商資格
1、需向政府立案後經核可,並已領有餐飲業營利事業登記證者。
2、廠商負責人須依本社規定,親自駐點指導小吃部營運。現有本社配合之小吃部及新合作廠商均得參與招商遴選。
3、指導販售內容:
中西式甜品形式不拘,期望有特色,與校園內既有販售之甜品重複度低,且須經合作社管理單位參照合約確認後始可販售。
4、第五小吃部,現場每月必須自行負擔水電費、分擔營養師費用以及環境清潔費等,計約一萬五仟元。
5、其他必要之權利義務事項另行約定。
二、須備資料:營利事業登記證、負責人身份證影本及企劃書(包含品名、規格、售價及經營理念與規劃等)。
三、供餐時間:須比照門市營業時間。(平假日均須配合,並應校方活動需要辦理)
四、收件地點:備妥上列資料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,臺大合作社。
五、收件截止:109年3月20日止。
聯絡人:張小姐,聯絡電話:(02)33663290 分機66。
六、經初審合格者,本社將另行通知參加試吃事宜; 資格不符者,恕不退件。
貳、第五小吃部作業事項
指導販售內容如下(需同時可提供下列餐點為主):
● 早餐、午餐、晚餐。
● 點心、甜點、輕食及簡餐類。
營運地點|臺大校總區院內,臺大合作社小福門市小吃部。
營運限制|只能用電烹調。現場無瓦斯設備且不得使用明火;需增設合格之排油煙設備,以符合本校膳食協調委員會之檢查規範。
並需輪流負責本社便餐車之業務。(學期為單位,寒暑假除外;依本社排定順序)。
中 華 民 國 109 年 03 月 14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