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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屆學生社員代表選舉公告

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第十七屆學生社員代表選舉

 

一、 主辦單位 :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
二、 承辦單位 :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學生社員代表選舉委員會
三、 投票人資格:本社年滿20歲之學生社員(於今年 12 月 9 日前入社)均有投票權
四、 投票日期 :中華民國109 年12 月22 日(星期二)
五、 投票時間 :上午10 點00 分至下午4 點00 分

六、 投票地點 :

01  小福門市門口旁公布欄處
02  小小福小吃部座位區
03  醫學院門市小吃部座位區

 

​七、 開票時間:中華民國109 年12 月22 日(星期二)下午4 點30分開始
八、 開票地點:合作社辦公室(小福門市地下室)
九、 應選名額及各選區分配名額:

  大學部 32 席/研究所 18 席
十、 候補名額:25 人(應選名額之半數)
十一、 相關規定說明:

(一) 本次選舉依照本社《學生社員代表選舉罷免施行細則》第 1 條第 2 項及第 4 項規定,分「大學部」及
   「研究所」兩選區,各選區之選舉人行使所屬選區身份別之選舉權,應選名額按照各選區人數比例分配。

(二)投票時應由本人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件進行投票。
(三) 民國 109 年 12 月 9 日前未申請為本社學生社員者,不列入本屆選舉人名冊,民國 109 年 12 月 9 日
   以後入社者,不得行使本屆選舉之選舉權(投票權)。
(四)同票時於開票當場抽籤決定當選順序及候補順序。
(五)社員代表任期兩年,期間遇缺額,則按總得票高低依次進行遞補。

★ 學生社員代表候選人名單 (PDF)

選舉候選人抽籤順序結果 (PDF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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