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屆學生社員代表選舉公告
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第十五屆學生社員代表選舉
一、 選舉種類
學生社員代表
二、 投票日期
謹定於民國107年12月20日星期三舉行。
三、 候選人資格、登記領表時間及應繳資料
1. 候選人資格:
凡於民國107年12月20日前(含12月20日)
民法上之完全行為能力者 ,
且在登記截止前入社的學生社員
皆可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2. 領表:
時間:
民國107年11月15日至12月7日,
每日08:10 – 12:00;14:10 – 17:00。
地點:
小福、小小福、大福、醫學院門市櫃台及小福地下室辦公室
3. 登記:
時間:民國107年11月15日至12月7日,每日08:10 – 12:00;14:10 – 17:00。
地點:合作社辦公室(小福地下室辦公室)。
4. 應繳資料:
(1) 費用:每名候選人行政規費100元。
(2) 書面資料:
a 候選人登記表。
b 依選委會公佈之格式所填寫之政見。
c 本人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張或電子檔。
d 本人社員證影本乙份(或貼有社員證條碼之學生證)。
e 社員或預備社員三人以上書面連署推薦,一人只能連署一位。
(3) 凡費用不足或表件不全者,皆不受理其登記之申請;表件繳交後,候選人不得要求增補或修改。
(4) 登記並接受成為候選人者,於登記時間截止前撤回登記者,不得再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(5) 登記時間截止後,不得撤回登記。
四、 應選學生社員代表人數:
50人。
五、 候選人登記注意事項:
1. 候選人為本社學生社員。
2. 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為民國107年12月11日17:00,地點為合作社辦公室。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,
逾時由合作社代抽。
3. 競選日期為民國107年11月15日00:00至12月19日24:00。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。
4. 以上公告若有錯誤,則以第二次公告補正。
民 國 107 年 11 月 15 日 星 期 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