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第十五屆學生社員代表 ─ 緊急選舉公告

有限責任國立臺灣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第十五屆學生社員代表選舉

 

 

一、 選舉種類

學生社員代表

二、 投票日期

謹定於民國105年12月14日星期三舉行。

三、 候選人資格、登記領表時間及應繳資料

1. 候選人資格:

凡於民國105年12月14日前(含12月14日)民法上之完全行為能力者 ,且在登記截止前入社的學生社員
皆可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2. 領表:
時間:民國105年11月15日至12月
5日,每日08:10 – 12:00;14:10 – 17:00。
地點:小福、小小福、大福、醫學院門市櫃台及小福地下室辦公室
3. 登記:
時間:民國105年11月15日至12月2日,每日08:10 – 12:00;14:10 – 17:00。
地點:合作社辦公室(小福地下室辦公室)。
4. 應繳資料:

(1) 費用:每名候選人行政規費100元。
(2) 書面資料:
 
候選人登記表。
 
依選委會公佈之格式所填寫之政見。
 
本人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張或電子檔。
 
本人社員證影本乙份(或貼有社員證條碼之學生證)。
 
社員或預備社員三人以上書面連署推薦,一人只能連署一位。
(3) 凡費用不足或表件不全者,皆不受理其登記之申請;表件繳交後,候選人不得要求增補或修改。
(4) 登記並接受成為候選人者,於登記時間截止前撤回登記者,不得再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(5) 登記時間截止後,不得撤回登記。

四、 應選學生社員代表人數:

50人。

五、 候選人登記注意事項:

1. 候選人為本社學生社員。
2. 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為民國105年12月6日17:00,地點為合作社辦公室。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,
 逾時由選委會代抽。
3. 競選日期為民國105年11月15日00:00至12月13日24:00。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。
4. 以上公告若有錯誤,則以第二次公告補正。

 

民   國   105   年   12  月   2   日    星   期   五

bottom of page